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2025—2028年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因业务需要,拟采用自主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提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整每年(人民币)(¥50000.00/年);
3、采购人: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序号 | 废物代码 | 废物名称 | 形态 | 预计年处理量(吨) | 包装方式 |
1 | 900-047-49 | 甲醛废液 | 液态 | 1.25 | 桶装 |
2 | 900-041-49 | 甲醛空瓶 | 固态 | 0.3 | 袋装 |
二、采购项目简介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将采购人产生的危险废物从采购人处运离,并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具体服务为: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提前通知中标人上门对产生的甲醛废液、甲醛空瓶进行运输,中标人对以上危险废物(废液)组织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作业,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报价含装卸运输、人工、税金等所有费用),总费用以实际产生量核算,年预算5万元(人民币)。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限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限(若有效期限不足1 年,须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合同期限内证书继续申报(申请)有效)。
6、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响应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资格承诺函;
5、相关资质证明;
6、报价单;
以上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意向单位应将应标资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或快递邮寄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72号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收件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817-2225337;18380806674)。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号17:00,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评标时间为2025年6月9号11:00, 评标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72号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会议室。
七、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序。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若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市场价,由评审小组甄别,否决不合理低价。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
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我中心此次招标。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http://pmt73b609.pic46.websiteonline.cn/upload/025g.docx
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2025年5月23日